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1-19 09:3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市金科工艺品厂塑料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塑料配件生产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沈阳中路-1598-12号 | 威海市金科工艺品厂 | 威海蓝润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租用现有闲置厂房1至5层进行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1200m2,总建筑面积6137.14m2。项目建成后,可生产塑料轮座300万件/年。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注塑工序采用硬质隔断、单独密闭,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通过管道输送至“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注塑机、空压机、破碎机及废气处理设施配套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转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置。注塑下脚料、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负责转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