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1-07 14:1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1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