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致柴油货车车主的一封信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2-25 15:03

尊敬的柴油货车车主朋友们:

谨向辛勤奔波在运输一线的你们致以诚挚的问候!你们长期以来舍小家、顾大家,以奔波与坚守支撑城市运转、守护民生供应为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同时,你们也积极履行环保义务,共同守护蓝天白云,在此诚挚感谢大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理解与配合

近期我们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车辆存在擅自拆除、闲置、改装车辆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或者破坏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少喷或者不喷尿素等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为减少柴油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呼吁各位车主:

提高法律意识、坚守合规底线。坚决抵制和举报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或者破坏OBD(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等环境违法行为。主动排查尾气排放问题,规范使用尾气后处理装置,严格按规定添加、使用合格尿素,杜绝少喷、不喷尿素等违规行为,确保尾气持续达标排放。

针对柴油货车环保违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处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机动车所有人处五千元罚款;对提供此类维修服务的机动车维修单位,处每辆机动车五千元罚款。《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践行社会责任,共创美好蓝天。落实环保要求、确保尾气达标排放,既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也是每一位柴油车车主不可推卸的责任。违规拆除、闲置、改装排气污染控制装置,不仅面临严厉处罚,还会加剧车辆损坏、增加油耗,造成长期用车成本上升,得不偿失。

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离不开大家的理解和支持,更需要大家的配合和参与。我们诚挚邀请您与生态环境部门携手同行,坚决抵制、主动举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贡献一份力量,携手共创美好蓝天!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