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威海市高区山东京海航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健食品生产研发及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3-23 16: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市高区山东京海航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健食品生产研发及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323日-2026327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威海市高区山东京海航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健食品生产研发及中试项目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镇海路76

山东京海航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威海蓝润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1300m2建筑面积约1300m2,主要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原料库等。本项目主要进行保健食品的研发中试,其中软胶囊80万粒/a、硬胶囊100万粒/a、茶剂16万袋/a、片剂40万片/a、粉剂4万袋/a、丸剂6.7万袋/a、颗粒8万袋/a

 

1、 废气

粉碎、过筛、称量、混合投料、粉剂内包装等工序设置集气罩或设备自带集气装置,颗粒物被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扇排放至车间外;未被集气罩或设备自带集气装置收集处理的颗粒物经洁净车间空气净化系统处理后,经排风口排至车间外。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制软材及后续制粒、制丸、整丸、干燥等工序挥发的乙醇经洁净车间空气净化系统出风口无组织排放;实验室乙醇溶液配置时挥发的少量乙醇经通风橱收集后无组织排放。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限值VOCs厂区内无组织监控点VOCs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A.1标准

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综合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NH3-N、排放浓度能够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B等级标准,最终经污水管网纳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

3、 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的工序主要是各类生产设备、净化车间空气净化系统、布袋除尘器及其配套风机等噪声源强约在70-85dB(A)之间。

采取以下治理措施:设备选购符合国家声控标准的各种声源设备;本项目大部分设备均采取单间隔音、隔声罩、底部加设减振橡胶垫等减振措施本项目噪声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车间为封闭式,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设备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杂质及废料、不合格品、捕集的颗粒物、废布袋、废布袋等滤材、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树脂、废反渗透膜,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并填写转移联单,做好台账记录,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标准的要求

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