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4-21 11: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新元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智能化工装备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7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智能化工装备扩产项目 | 威海市环翠区凤凰山路993号威海新元化工机械厂区 | 威海新元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威海新元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拟投资37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建设,该项目占地面积4531m2,厂房建筑面积4531m2,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相关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等依托威海新元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劳动定员60人,不新增,由现有工程调配,年工作300天,实行单班8h工作制。 | 废气: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下料颗粒物、焊接颗粒物、打磨颗粒物、抛丸颗粒物、喷漆废气、固化废气。 抛丸颗粒物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1排放。 下料颗粒物经下吸风口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2排放。 项目焊接过程和打磨过程均产生少量颗粒物,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喷漆废气、固化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3排放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车床、焊机、抛丸机、喷漆生产线、空压机、风机等,营运期主厂区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边角废料、废钢砂、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焊渣等,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包括漆渣、含漆渣废液、废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