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4-23 08: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韩进食品有限公司海苔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
通讯地址: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 编:26421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韩进食品有限公司海苔食品生产项目 | 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北路88-2号 | 山东韩进食品有限公司 | 烟台雅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韩进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于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北路88-2号的租赁厂房建设“山东韩进食品有限公司海苔食品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5500m2,总建筑面积约200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海苔食品3000吨。 | 1、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污水管网排入威海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港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COD、氨氮排放量分别约为0.785t/a、0.077t/a。 2、大气环境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烘烤、炒制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其中,位于生产车间3F的1#~3#夹心海苔片生产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1#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由1根高于所在建筑楼顶1.5m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位于生产车间2F的1#空心海苔卷生产线、位于生产车间3F的1#拌饭海苔生产线、1#烤海苔片生产线、4#夹心海苔片生产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2#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由1根高于所在建筑楼顶1.5m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位于生产车间4F的2~9#烤海苔片生产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3#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由1根高于所在建筑楼顶1.5m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本项目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大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