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金宏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固态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5-09 09: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金宏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固态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9日-2026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威海金宏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固态电池项目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765

威海金宏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卓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威海金宏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765号的现有厂房,拟建设威海金宏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固态电池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8000万元,环保投资为2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39%。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占地约9.67亩,利用总建筑面积6444.22m2厂房升级改造净化车间,达产后年产120万块磷酸铁锂电池、120万块三元电池。二期占地约19.33亩,利用总建筑面积12888.44m2厂房升级改造净化车间,达产后年产600万块磷酸铁锂电池、600万块三元电池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本项目一期二期均设置NMP废气回收装置,涂布烘干废气密闭收集,二封切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喷码废气密闭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由3套“冷凝+三级喷淋塔”处理(一期1套,二期2套)后分别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一期对应DA001排气筒,二期对应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新建企业锂离子电池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拆包、投料等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排放限值要求。在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负极浆料配置用水不排放,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NMP回收装置补水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浓水、经污水一体化设备处理后的设备清洗废水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地下水的影响方式主要为沉淀池、污水处理站、化粪池下渗,项目对沉淀池、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等进行防渗,有效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废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噪声,其噪声值在6595dB(A)之间。经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反渗透膜、制氮机废过滤材料厂家回收更换,一般包装废料、废胶带、废极耳、废布袋外售废品回收部门综合利用,除尘器集尘、废浆料、废电极、废铝塑膜、不合格电池、沉淀池底泥由广东海绿鑫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NMP回收液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若鉴别为一般固度,则产生的NMP冷凝回收液经妥善暂存后,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应按照危废相关标准进行暂存及处置;危险物料废包装、废电解液、废无尘纸、废抹布、废乳胶手套、废油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置。项目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方式及处置途径,在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场地防渗的基础上,并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并定期检查固体废物的存放容器,防止容器损坏而泄漏的情况下,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存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