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高性能聚丙烯腈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6-15 09: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高性能聚丙烯腈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

通讯地址: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  编:2642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高性能聚丙烯腈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西路6号

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

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拟投资5500万元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西路6号,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原丝车间西北侧,建设“高性能聚丙烯腈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无新增占地,占地面积约4104m2,建筑面积约4104m2。项目建成后,年产聚丙烯腈原丝2800吨。

1、水环境

生产废水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循环水系统排水通过生产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污水管网排入威海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B级标准,COD、氨氮排放量分别约为18.795t/a、3.268t/a。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蒸汽牵伸工序和上油干燥产生的有机废气、溶剂回收不凝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危废库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其中,蒸汽牵伸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上油后干燥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排放危废库依托现有工程设施,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溶剂回收依托现有工程设施,废气经“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污水站废气经“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产生的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其他行业表1标准;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危废库VOCs排放浓度执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