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威海韩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汽车连接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6-26 08: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韩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汽车连接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2026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

通讯地址: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  编:2642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威海韩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汽车连接线生产项目

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山镇正气路-25-3号

威海韩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威海韩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4月,租赁邵美源(个人)位于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山镇正气路-25-3号的闲置工业厂房,拟建设汽车连接线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为680万元,环保投资为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29%,占地面积约为2647.25 m2,建筑面积约为5294.5 m2,主要通过拆包、截断、打断、接线、组装、回路检测、外观检查、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汽车连接线,年生产汽车连接线400万套。

1、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污水管网排入威海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

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港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COD、氨氮排放量分别约为0.96t/a、0.086t/a。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锡、沾锡等工艺产生的废气。焊锡、沾锡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