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7-02 08: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2026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一批、二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8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2026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一批、二批工程)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 威海市环翠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威海胜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2026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一批、二批工程)位于威海市环翠区,涉及1个街道、4个镇,分别为嵩山街道、张村镇、羊亭镇、温泉镇、桥头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治理6条沟道,总长3.305km,新建/改建堰坝7座、谷坊3座,新建/维修蓄水池14座,整治塘坝6座,新建排水沟0.095km。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地面积13100m2,其中永久性占地5100m2,临时占地8000m2,施工人员共计100人,施工期约18个月。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施工前明确施工范围,严格按照设计施工,避开基本农田。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全面平整,植被恢复。 2、废气 施工期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定期洒水降尘,场内堆放土方全部采取覆盖措施;运输车辆应按要求做好密闭,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尽可能避开居民聚集区;施工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施工期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情况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降到最低。 3、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由旱厕收集后定期运往周围村庄堆肥处理;施工过程中清洗车辆、施工机械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作为场地抑尘淋洒用水。 4、噪声 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地四周设置隔离声障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施工边界噪声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昼间:70dB(A),夜间不施工)的要求。 5、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挖方全部回填,不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