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关于拟作出威海市褚岛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8-12 14:46

项目名称:

 威海市褚岛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威海市环翠区孙家疃街道褚岛

建设单位:

威海市环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威海卓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岛面积为27555.4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360平方米,占褚岛总面积的10.38%。海水淡化取水口的地理坐标为37°34′15.092″N122°04′38.561″E;浓盐水排水口地理坐标位置为37°34′19.002″N122°04′41.113″E。项目总投资40343.00万元,环保投资709.3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76%,施工工期27个月。项目主要建设科研建筑设施及配套基础公用设施,包括科研观测区、科研试验区、综合服务区等功能区,配套基础公用设施等,科研观测区主要建设观测塔、气象监测平台、海岸监测平台等;科研试验区主要建设科研综合楼、科研配套用房等;综合服务区主要建设褚岛管理中心等。科研建筑设施主要用于生态学、分子生物学、生理学等方面的实验室建设,对于不同科研领域均满足对应的生物安全需求。配套的海水淡化排放的浓盐水经过浓盐水管道在褚岛西侧排放入海。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主要的环境影响是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危废的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采用临时卫生设施,统一由船舶运输至陆域委托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在运输过程和码头临时堆放期间均采取遮盖措施,减免码头卸车、转运和装船过程均可能产生扬尘,同时装卸完毕后对码头装卸区域及时清扫,避免碎屑等进入海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现场施工作业时间,以减少施工机械和船舶排放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船舶和运输车辆,减缓噪声影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可与生活垃圾一并收集后送陆域由环卫部门清运。取排水管道施工期尽量选在小潮期进行施工,减缓施工悬沙的影响程度。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桶、废机油暂存于拟建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分局对威海市褚岛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812日-2026818日(5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264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