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8-19 09: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林安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碳素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
通讯地址: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 编:264211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威海林安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碳素管生产项目 | 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汪疃镇多宝路-5-6号 | 威海林安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威海林安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7月,拟于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汪疃镇多宝路-5-6号,租赁威海市培传包装用品有限公司闲置工业厂房建设碳素管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1925m2,总建筑面积1471.11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一般固废库、危险废物贮存库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碳素管20万支。 | 1、水环境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污水管网排入威海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COD、氨氮排放量分别约为0.06t/a、0.005t/a。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浸胶、固化、拉漆及烘干有机废气及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浸胶、固化、拉漆及烘干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收集后经过1套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DA001排气筒VOCs(含二甲苯)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标准(VOCs:70mg/m3、2.4kg/h)。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