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8-19 13:3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成宇硒鼓有限公司激光打印机硒鼓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激光打印机硒鼓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怡园街道科技路258号 |
威海成宇硒鼓有限公司 |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激光打印机硒鼓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188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19.84平方米,主要采用自动化生产技术,购置全自动灌粉机、全自动组装机等设备改造原有硒鼓生产线4条,项目达产后可年产激光打印硒鼓1600万件。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时间24天,注塑工序实行了两班制,一班工作11h其他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 | 1、大气环境 本项目灌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注塑、雕刻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2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P2、P3)排放。 经过分析,P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的二级标准;P2、P3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中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 根据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可知,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3、声环境 厂区噪声源主要包括注塑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及空压机、水塔、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5dB(A)~90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经过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普通废包装物。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2)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废碳粉、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脉冲除尘器过滤介质、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线手套等。废包装物、废碳粉、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脉冲除尘器过滤介质、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含油废抹布线手套随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