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三杭新锂(威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电化学脱嵌提锂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9-20 08: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三杭新锂(威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电化学脱嵌提锂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

通讯地址: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   编:2642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杭新锂(威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电化学脱嵌提锂设备生产项目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山镇中韩路西、蔄兴路南

三杭新锂(威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天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从事电化学脱嵌提锂设备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量100台。

 

1、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经1套“NMP冷凝回收装置(NMP冷凝+水吸收)+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2.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C38的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道排入临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区采取严格的防损、防渗措施,对项目区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经污水管网排入威海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标准要求。

3、噪声

本工程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过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