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9-03 13: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华夏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 威海市环翠区华夏生态园内 | 威海华夏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威海润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华夏生态园内,拟利用预留锅炉房建设2台3.49MW燃气热水锅炉(1用1备)及其辅助设施,冬季为公司住宿餐饮提供采暖供热。本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总占地面积500m2,总建筑面积500m2。项目劳动定员2人,年工作120d。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本项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每台锅炉配套1根8m高排气筒,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P1/P2排放(P2为备用锅炉排气筒),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及烟气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软化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软化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燃气锅炉、软水制备设备、锅炉给水泵以及循环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振,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为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更换后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