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威海润兴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9-07 09: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润兴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

通讯地址: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  编:264211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威海润兴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

威海临港技术开发区汪疃镇台佶路东、三〇三省道南

威海润兴能源有限公司

威海宏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润兴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位于威海临港技术开发区汪疃镇台佶路东、三〇三省道南,项目建成后站内液化石油气最大储存量180t,年周转量3600t/a,瓶装后的液化石油气配送入户。本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总占地面积11517m2,总建筑面积2994.7m2主要进行液化石油气储配,项目员工共10人,年工作天数均为365天。实行1班制,每班8h,厂区不设食堂、宿舍。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考虑实际操作中卸车、灌装、残液回收等过程中,管道、接头断开等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进出站车辆产生的少量汽车尾气及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采取以下方式减少废气排放:液化石油气物料转运均由密闭罐车输送至项目区内;卸车采用压缩机+密闭软管,卸车时通过密闭软管将储罐的气相空间与槽车的气相空间连接,储罐泄压阀不与外界连通,避免“大呼吸”产生的废气直接排入外环境;充装过程中物料采用液化石油气泵+密闭管道均匀输送;充装枪采用高效的密封系统,防止充装过程甩脱大量物料,同时减少气体逸散到空气中;采用压力罐贮存液化石油气,设置安全阀,正常情况下保持密闭状态;残液回收过程采用压缩机+密闭管道,减少气体逸散到空气中;

定期检测,减少设备管路动静密封点的泄漏;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及储罐液位、压力、温度报警系统等;加强员工操作培训,减少实际操作过程中液化气的逸散。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附录A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极低,废气的排放间断性强,经自带消烟除尘措施处理后由抽风系统抽出引至室外排放,经过扩散稀释后浓度很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通过加强厂区通风及对进出车辆进行车速控制后,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46t/a,主要污染物COD和NH3-N,经化粪池处理后,由专门公司负责清理堆肥处置,不外排。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压缩机、泵类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废钢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残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废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方式及处置途径,在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场地防渗的基础上,并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并定期检查固体废物的存放容器,防止容器损坏而泄露的情况下,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存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