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山东广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金属配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9-07 09: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广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金属配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

通讯地址: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  编:2642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广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金属配件表面处理项目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东、正气路北

山东广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威海宇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广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注册成立,随着市场对产品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原外协加工的表面处理工序因无法满足质量要求,需建设生产线进行自主加工。因此,山东广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利用厂区内已建成生产车间建设“山东广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金属配件表面处理项目”。

山东广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对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威环罚(临港)〔2026〕10号),目前本项目已停产,现对该项目补办环评手续。

 

1、水环境

本项目锅炉定期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清洗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港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COD、氨氮排放量分别约为0.153t/a、0.002t/a。

2、大气环境

项目液化气蒸汽锅炉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磷化过程产生的磷酸雾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外排废气均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轻微,不会引起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化。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