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来源:环保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15-12-01 17:40

      为有效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频发势头,按照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自2015年11月20日至年底,联合开展了集中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生态威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市环保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丛刚滋、市环保局副局长刘昌军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市环保局监察支队,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区、市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排定工作时间表,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全力以赴谋划好、组织好、实施好,务必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市公安、环保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全面启动联勤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切实加大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行业联合排查整治力度,并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切实形成排查整治合力。对重、特大案件,公安、环保部门要做到快速反应、同时处置,第一时间进入违法犯罪现场,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控制重点违法犯罪人员,切实提高打击效能。在线索核查和侦查办案中,公安机关要在证据发现、固定、提取、监测等方面,充分借助环保部门的技术和信息优势。对可能涉及社会稳定的敏感案件,公安、环保部门要共同开展会商,进行风险评估,做好处置预案,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确保不发生问题。同时,公安、环保部门要对地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环境监管漏洞等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提出针对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和完善整治措施,健全监管制度,堵住监管漏洞,推动危险废物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