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10-09 16:11
为引导社会资本有针对性地投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优化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布局,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现发布威海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
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24年,全市共申报产生27类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21.76万吨,各类别危险废物中产生量较大的分别是HW49其他废物8.35万吨、HW18焚烧处置残渣5.11万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26万吨、HW11精(蒸)馏残渣0.94万吨,分别占总产生量的38%、31%、10%、4%。
二、全市收集、利用和处置能力
截至2025年9月,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10家(包含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和处置单位),总经营规模为37.80万吨/年。其中,利用处置单位3家,利用处置能力为18.283万吨/年;综合收集单位5家,总收集能力为16.437万吨/年;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1家,收集能力为2万吨/年;HW08中机动车维修活动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单位1家,收集能力为1.08万吨/年。持证利用处置单位共利用处置危险废物5.44万吨,设施运行平均负荷率不足30%;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共收集危险废物1.044万吨,运行负荷率5.35%。
从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和处置能力及设施运行情况来看,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和处置能力总体过剩,但焚烧灰渣(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个别类别的危险废物利用能力不足。
三、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
(一)不建议建设类。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包括焚烧、填埋、物化、水泥窑协同等处置类项目;能力明显过剩的危险废物利用类项目,重点为废矿物油、铁质废包装桶、非贵金属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类别危险废物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小微单位集中收集转运项目。
(二)谨慎建设类。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完全满足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处理需求,且处理价格整体不高,建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谨慎新建自行利用处置设施。
(三)鼓励建设类。针对焚烧灰渣(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杂盐、污泥等以填埋为主的危险废物,建设工艺成熟、运行稳定的高标准利用项目;现有危险废物持证利用处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提标改造等方式,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示范性企业,推动提升全市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及利用处置水平。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9日